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的日益严峻,水泥行业作为传统的高能耗、高排放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转型压力。为实现国家提出的“双碳”目标,水泥厂超低排放改造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将详细介绍水泥厂超低排放改造的最新政策、国家标准、安装要求以及解决方案,助力企业实现绿色转型。
最新政策
湖北省政策引领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印发了《湖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具体目标和时间表。该方案要求,到2025年底前,全省50%以上的水泥熟料产能需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8年底前,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需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这一政策不仅为湖北省的水泥企业设定了明确的改造目标,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树立了标杆。
全国性政策推动
除了湖北省,全国范围内也在积极推进水泥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已要求各省(区、市)制定本地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并确定年度重点改造项目,确保改造任务的高质量完成。同时,对于新建、扩建(含搬迁)的水泥项目,也要求达到超低排放水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排放。
国家标准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国家标准主要包括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个方面。
有组织排放控制指标
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的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mg/m³、35mg/m³、50mg/m³。此外,对于采用独立热源的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等设备,在基准含氧量8%的条件下,其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也有相应的严格要求。
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物料储存、物料输送、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源,需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控制措施。无组织排放控制设施应与生产设施同步正常运行,确保产尘点及生产设施无可见烟粉尘外逸,厂区整洁无积尘。鼓励采用全封闭机械化料场、筒仓、圆库等物料储存方式,优化工艺流程,减少转运环节,降低物料落差,缩短运输距离。
安装要求
监测与监控设施
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水泥企业,需全面加强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过程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建设。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煤磨、水泥磨等主要排口应安装烟气排放连续在线监测系统(CEMS),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同时,应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同步记录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
清洁运输要求
进出企业的原燃料和产品运输需优先采用铁路、水路、管道、管状带式输送机、皮带通廊等清洁方式,比例不低于80%。对于汽车运输部分,应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厂内运输也应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或满足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设备。
解决方案
技术改造与设备升级
水泥企业需重点推动老旧装置的绿色化、智能化、安全化改造,提升生产效率和环保水平。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的粉磨设备,如高效篦冷机、低阻旋风预热器等,降低电耗和煤耗。同时,应用高温低尘SCR脱硝一体化技术和创新性滤料,大幅降低氮氧化物(NOx)的排放浓度。
节能减排与资源循环利用
通过优化生料配比、提高熟料烧成效率等措施,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耗。推广高效隔热保温技术,减少热量损失。提高废渣资源替代石灰石比重,提高矿渣、粉煤灰等工业废物掺加比例,降低熟料系数。实施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废塑料、废轮胎等固体废物,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数字化管理平台
构建基于工业物联网、大数据、智能控制等技术的通用工业环保超低排放数字化管理平台。该平台能够实现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资源与能源消耗的精准化、数字化、动态化、全过程监测与管控,助力企业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和碳减排目标。
政策引导与资金支持
政府应继续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对实现超低排放的水泥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同时,加大专项资金奖补和信贷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给予水泥企业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在超低排放改造中统筹开展减污降碳改造的企业形成正向激励。
结语
水泥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是实现绿色转型、达成“双碳”目标的关键举措。通过政策引导、标准制定、技术改造和数字化管理等多方面的努力,水泥企业将能够逐步实现超低排放目标,为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