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综合施策推动县域环境空气质量,严厉打击移动源超标排放违法行为,根据《成都市大气 水 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工作的通知》(成污防“三大战役”办〔2022〕22号)及《成都市公安局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路面行驶柴油车开展远程遥感监测联合执法的通告》,金堂县在辖区柴油车主要行驶道路路段建设了2套黑烟车抓拍系统,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排放黑烟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审核判定为排放不合格的车辆将由公安交管部门按照“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代码“6063”,罚款200元,不记分)依法实施处罚。